小说文学【xiaoshuowenxue.cc】 > 历史小说 > 御宠腹黑贤妻 > 番外02

御宠腹黑贤妻 番外02

    七殿下的房门虚掩着,我轻轻说了声“殿下,奴婢明岚。可乐小说网已更新大结局”

    没反应,睡着了?

    我壮胆,推开了房门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我,尚未及笄,又一直以医女自居,于男女之防上,实在没多少涉猎。

    当只穿一条亵裤,从耳房走出来的七殿下怒不可遏地把帕子砸到我脸上时,我才知道自己惹到他了。

    可……为什么会惹到呢?

    我睁大眼,看向了他。

    这不看不要紧,一看,他直接把水盆子扣到了我头上。

    天啦,这家伙!是不是太暴躁了?他真的是刘姑娘的儿子吗?外头捡的吧?

    我心中愤怒,面上却不敢有半分显露,握了握拳,把清洗好的匕首放在桌上:“多谢殿下救命之恩,今后但凡有差遣,明岚万死不辞。”

    七殿下看了那匕首一眼,那是他杀死总管事的凶器,我想,我还是应该还给他的。

    “我救的是太医院的医女,不是你。”

    他淡淡地说。

    这话的意思很明显,他娘身子不好,需要一个大夫,但他们太穷又请不起大夫——

    这一点,是我分尸的时候得到的感悟。刘姑娘明明说她好了不用吃药了,半夜七殿下把药抓回来了,刘姑娘肯定是舍不得钱——

    知道他们穷,却不知道他们这么穷!

    总之呢,我的到来正好给刘姑娘做了免费大夫,若非如此,哪怕我被总管事杀成碎片,七殿下也是不会管的。

    我轻轻说了声“是”,便躬身退出了房间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,除了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,我几乎连他鼻子都未曾注意到,鬼使神差地,跨出房门时,我偷偷瞄了一眼……

    夜里,我送了一盒金疮药给素蓉,让她帮七殿下涂上。

    七殿下伤得很厉害,除了脸之外,浑身上下都是淤青,就连手腕上都有,上次在柳春阁见到他时都是白白净净的呢……

    一连三日不见他的真相竟是这样吗?

    为什么我心里突然有些难过了呢?

    回了柳春阁,刘姑娘已经起了,见到我时温和地笑了笑:“昨晚多谢你照顾七殿下了,七殿下没事了吧?”

    啊!还真是七殿下打过招呼的啊!

    我垂下眸子,忍住心虚道:“没事了,一点风寒而已,已经痊愈了。”

    不知道七殿下说没说什么病,我只能胡掐了一个,好在刘姑娘信了。

    “这两天不用到我跟前服侍了,好生歇息。”刘姑娘柔声说。

    我心中汗颜,虽然碎尸的确是个体力活儿,可刘姑娘身边除了姑姑之外,便只有我一人服侍,我实在不好意思休息两整天,睡了一觉,下午,继续当值了。

    关于七殿下的伤势,我不知道刘姑娘知不知道,但下意识地,我没多嘴一问。

    晚上,我想起刘姑娘让我交给七殿下的香囊忘记给了,忙又去了上阳殿一趟,顺便带过去的,还有一瓶师父留给我的金疮药。

    我把金疮药放进荷包,再让素蓉转交,多余的话,我一个字没说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七殿下擦药了没有,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。虽然他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,他救我是因为我对他娘亲有用,可心里,还是会有那么一点压制不住的窃喜呢。

    长这么大,一直是我在救别人,终于有人救了我一次,这种感觉,真好。

    总管事失踪了,皇宫派了人来查案,其中真的有个仵作哦!那仵作在总管事房里东查西看的时候,素蓉、莲蓉与白蓉差点儿吓得腿都软了。我对自己的善后技术非常放心,谁让以前宫里每次死太监宫女,都是师父给他们验的尸呢?

    与尸体打交道,说实话,我都麻木了。碎尸那晚,我看总管事,与看一只白切鸡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公的白切鸡也是阉过哒!

    唯一不同的是,切白切鸡是给我自己吃,切总管事大人是给小鱼儿们吃!

    仵作查过之后,查案大人又对我们几个挨个例行了询问。

    我们四个对那天的事全都守口如瓶,加上上阳殿别的当值宫人全都偷懒玩儿去了,也确实没有目击证人,最终,他们以总管事私自潜逃为由将他列入了通缉名单,不久,上头派来了一位新的管事。

    “明岚!”

    我正在梅园摘梅花时,一道熟悉的声音从侧面传来,我扭头定睛一看:“常伯伯!”

    常伯伯笑嘻嘻地走了过来,摸着我脑袋道:“哎呀,我们小明岚都长这么大了!”

    常伯伯是我邻居,嗯,应该算入宫前的邻居。我家境贫寒,母亲又怀了孩子,快要走投无路的时候,父亲动了把我卖个人牙子的打算,恰好那时,常伯伯回家省亲,便问我父母可愿意让我入宫。卖入宫比卖给人牙子划算多了,我父亲二话不说点了头。

    就这样,我被常伯伯带进宫了。

    常伯伯与我师父有点交情,在他打点之下,我直接成了师父的徒儿。当然,是私底下的徒儿,明面上,我只是很卑微的太医院小宫女。

    “常伯伯,你怎么来啦?”我像见到家人了似的,抱住他胳膊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常伯伯道:“老管事出了事,皇后娘娘让我先来,常伯伯,我以后赚了钱还给你啊,可作为一个比医女还不如的宫女,我这辈子怕是都还不清常伯伯的钱。

    常伯伯慈祥地摸了摸我脑袋,他很喜欢做这个动作,我也非常享受,它能让我想到家中的父亲,虽然父亲卖了我,不过我想,父亲心里也是很痛的。

    那坛被我埋在梅树下的梅子酒,就是想等出宫之后送给父亲的。

    我笑着告别了常伯伯,然后去找了素蓉、莲蓉与白蓉。

    莲蓉不在,她陪七殿下练剑去了。

    莲蓉明明最笨,前一秒接的任务下一秒就能忘,长相嘛,也属于特别能辟邪的。可偏偏这样的她,被七殿下选成了间歇性的贴身侍女。

    为什么是间

    为什么是间歇性,因为七殿下习惯独处,除了偶尔需要谁打打杂之外,他基本上不用别人服饰的。

    所以说,莲蓉的工作其实比我还轻松啦!

    我把常伯伯的银子分了些给她们,白蓉犹豫了一下,素蓉却道:“不了,既然是让你给七殿下补身子的,你就买些好吃的给七殿下吧!”

    白蓉也连忙附和:“对对对!把钱花在七殿下身上,我们没意见哒!”

    我又等莲蓉回来,问了她的意见,她与二人一样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素蓉还把自己的体积银子拿了出来:“七殿下个子高了,我看今年的冬衣还是按去年的尺寸做的,再给七殿下买些好的面料吧!”

    “可是你……家里的姥姥怎么办?”我问。

    素蓉比我还可怜,我起码有爹娘和弟弟,她却只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姥姥,为怕姥姥无人照料,她都是把钱寄给族人,让族人代为照看的。

    素蓉的眸光慢慢暗了下来:“她……上个月过世了。”

    我握住素蓉的手:“节哀。”

    莲蓉把我放在了我按在素蓉的手上:“节哀。”

    白蓉抱住素蓉脖子:“别伤心,以后我们就是你的亲人哒!”

    素蓉含泪一笑:“好。”

    这之后,莲蓉与白蓉也奉献了一些自己的私房钱,不过由于她们有亲眷要养活,素蓉只允许她们拿出一半。

    “七殿下的剑柄好像磨损了,如果能买个专用的套子就好啦!”莲蓉说。

    “七殿下的书好少哦!给他买些回来吧!”白蓉说。

    我想了想:“七殿下喜欢吃糖!我买糖吧!”

    素蓉、莲蓉、白蓉:==

    我不会告诉她们,我没钱,不过……七殿下上次送给我的麦芽糖,我还没吃!

    那个少年或许永远不会知道,以他为核心的我们,慢慢行成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关系。

    离开上阳殿后,我找常伯伯要了出宫的对牌。常伯伯做总管就是好哇,出宫什么的,简直方便得不要不要的!

    但我不好说这些钱是怎么来的,刘姑娘是个心思特别细腻的人,我怕她有思想负担,于是说道:“刘姑娘,我有个老乡在京城开了酒庄,我把我酿的酒放他那儿卖卖,看能不能有生意。若有,我就办些年货回来!”

    我是她的宫女,我的钱就是她的钱,这是铁的定律,拿我的钱,没关系的嘛!

    刘姑娘微微愣了一下,耳后有些不好意思地问:“那……你那个朋友的酒庄……卖不卖糕点?”

    啥?

    刘姑娘腼腆地笑了笑,她可是很少露出这种笑容哦,真是美得我一颗心都快化了。

    “我闲来没事,做了几样糕点,不是什么好材料,就是榆钱。”她轻轻地说。

    榆钱啊,它的叶子可是好东西,我们家乡闹饥荒时,就爱吃它了!

    可是它太普通了,在满是权贵的京城,这种白送都没人要的东西,肯定是卖不出去的。

    不过也没关系,反正我的酒一定能卖出去的。

    我对师父的配方非常有信心!

    原本是为了宽刘姑娘的心脱口而出的谎话,说完就发现其实是一条可行性相当高的好策略!一旦酒卖出了,我们就更有钱了!

    到时候,所有人都能过上好日子了!

    刘姑娘给了我两个食盒的糕点,外加一份采购清单:“要是能卖出去,麻烦你按照上面的买一下。”

    麻烦我?

    刘姑娘真是我碰到的最温柔可亲的主子!

    原本只想给七殿下买东西的我,突然有了给刘姑娘也置办一些的打算。

    黄昏时分,我抵达了闹市。

    关于老乡开酒庄的说法其实不完全是吹牛,只不过,他不是我的老乡,是我师父的。

    师父在世时,我有幸随师父来这儿吃过一次饭,那时,我便听到酒庄的老板找我师父讨要梅子酒喝,还说愿意花重金买下梅子酒的配方。

    师父不同意。

    “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,我只想酿给最珍视的人喝。”

    师父是这么回答的。

    师父心中,一定有个非常重要的人,我想。

    会是我吗?

    嗯,**不离十就是哦!

    因为师父是个单身汉!

    我是他唯一的亲传弟子,相当于他半个女儿!

    有些跑题了~

    我来到盛德酒庄,报了我师父的名讳,很快,盛老板便下来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名身材削瘦、长着山羊胡的老人,一日里,大半时光是醉的,看到他,我总联想到李白,虽然,他一首诗都做不出来。

    “盛伯伯!”

    我扬起甜甜的笑容,甜甜地唤了一声。

    盛老板没与常伯伯那样拍我的肩膀或摸我的脑袋,不过他亲自接过了我手中的酒坛与食盒,还含了一丝责备地道:“你呀你,走过来的吧?真是!都不晓得雇车!走断你的腿活该!”

    听着他的唠叨,我不仅不恼,反而有种远行了一阵子,回到家,被家长接过行礼、被家长责备的细小感动。

    等我满二十五岁,我一定要背个大大、大大的行囊回家,让父亲把它从我肩上卸下来。

    盛老板把东西放到柜台上,累得够呛的他领着我坐到了对面,一边摇着扇子一边给我倒了杯茶:“真是的,来看盛伯伯就来看呗,带那么多礼物做什么?”

    我:(⊙o⊙)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为什么要从这么前面写咧?因为它与后文有莫大的关系哇!有米有读者已经看出来了咧?

    师父认识的人都棒棒哒!

    番外很暖心吧!

    没有勾心斗角哟!

    ...

    ...